急诊急救时的常用药品(一)
《医药卫生报》 2016年3月26日 8版
一、升压药
(一)多巴胺
规格 20毫克/2毫升,注射液。
适应证 各种类型的休克,血压下降。
用法和用量 本品20毫克加入5%葡萄糖溶液两三百毫升中稀释后静脉滴注或泵入,开始时按75~100微克/分钟滴入,随血压情况调整,最大剂量不超过500微克/分钟。静脉滴注前必须稀释,稀释液浓度取决于个体需要量,若不需要扩容,可用0.8毫克/毫升溶液;如果有液体潴留,可用1.6~3.2毫克/毫升的溶液。
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大剂量时可使呼吸加速、心律失常,停药后消失,过量可致快速心律失常,应用过程中观察血压、心率、尿量。
禁忌证 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患者忌用。对本品或其他拟交感药过敏者禁用。
(二)间羟胺
规格 10毫克/1毫升;50毫克/5毫升,注射液。
适应证 除了心源性休克外的各类型休克。
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可有头晕、心动过速,升压过快可引起肺水肿。过量使用的表现为抽搐、严重高血压病、严重心律失常,此时应立即停药观察,血压过高者可用5~10毫克酚妥拉明静脉注射,必要时可重复。静脉给药时外溢可引起局部血管严重收缩,导致组织坏死糜烂或红肿硬结形成的脓肿。
禁忌证 高血压病、冠心病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甲亢、糖尿病、疟疾病史者忌用。
二、呼吸兴奋剂
(一)尼可刹米
规格 0.375克/1.5毫升;0.5克/2毫升,注射液。
适应证 中枢性呼吸衰竭、麻醉药及其他中枢抑制药的中毒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。
用法和用量 成人皮下注射、肌肉注射、静脉滴注:0.25~0.5克/次,必要时一两小时重复给药;极量一次给予1.25克。6个月内患儿给予75毫克/次;1岁患儿给予0.125克/次;4~7岁患儿给予0.175克/次。
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运动员慎用;可引起血压升高、心悸、出汗、呕吐、震颤及肌肉僵直。
禁忌证 抽搐及惊厥患者禁用。
(二)洛贝林
规格 3毫克/1毫升;10毫克/1毫升,注射液。
适应证 新生儿窒息、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,麻醉药及其他中枢抑制药中毒及肺炎、白喉引起的呼吸衰竭。
用法和用量 成人3毫克/次,每2~4小时一次或15毫克/500毫升静脉滴注,极量一次给予6毫克;一日20毫克。儿童静脉注射,0.3~3毫克/次,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,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毫克;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;一次1~3毫克。
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可有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头晕、心悸、震颤等。大剂量可引起心动过速、传导阻滞、呼吸抑制,甚至惊厥。
(摘自《全国基层卫生人员急诊急救基本知识培训教材》)